自媒体及个人博客有必要申请注册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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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博客拿着灼热的铁到如今也已经不知不觉陪伴了我和大家2年1月12天,现如今也早已在百度达到权重2,因为平时都没怎么去做推广,都是靠一些关键词的排名支撑着网站的访问量,目前每日平均在400IP的样子。而且博主目前正好在一家商标注册及工商代账公司上班一年有余,所以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自己的品牌是否也应当尽早注册商标保护好自身的权益?每个自媒体,每个个人博客,背后都有经年累月的劳苦,如果有一天自己的自媒体招牌沦为了他人的嫁衣实在是憋屈不是?

自媒体及个人博客有必要申请注册商标吗?
自媒体及个人博客有必要申请注册商标吗?

抢注商标这种行为就和抢注域名一样,都是一种想要投机取巧的动机所致,轻而易举地就窃取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中的油水。比如说有一家公司最近刚刚出了个叫iPhone的新手机,是一个划时代的产品,然后这类躲在暗处的奸佞小人便火急火燎地去抢先一步注册了一个叫做“apple.com”的域名,然后等着这个所谓的苹果公司来花大价钱买下自己抢注好的域名。商标也是如此,尤其对于自媒体及个人博客来讲,被别人抢注商标的风险何其高,而绝大多数的个人自媒体都没有品牌保护意识。

扪心自问,我们为什么要做自媒体?做自媒体为的是有大量活跃的粉丝追随自己,为了提升知名度,粉丝多了可以帮助自媒体获取广告收入,还可以帮助自媒体传播品牌,让他们成为蒲公英的种子,到处开花结果吸引更多的人转化为自己的粉丝,说到底还是为了将自己的个人标识逐步经营成一个众人皆知的品牌,有了品牌,才会有陌生人愿意相信你,帮助你提升公众影响力或者是直接增长收入。人人都知道有个苹果公司,你就是个品牌,否则也就不过是一个被咬了一口的烂苹果LOGO。

举个栗子,有一个自媒体叫做“拿着灼热的铁”,一直以来都在用心经营着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和个人博客,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影评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使劲吹),微信公众号的粉丝规模达到了50万,个人博客每日访客达到10000IP/天,某一天,拿着灼热的铁自媒体负责人本来打算靠自身品牌成立一家传媒公司,却发现已经有一家企业先前不久在商标局成功注册了此商标,请问博主本人现在是什么样的一种感受?

欲哭无泪——

原先想象太美好,以为只要等到熬个三年五载搞出点名气来就大功告成高枕无忧了。然而,从头来过,顺便送一首《凉凉》给自己,暗道世间黑暗。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去告对方吗?

no no no...

no,no,no…

商标获得法律保护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保护机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注册在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谁先注册,谁的商标就得到法律的认可;另外一种就是在先使用原则,谁最先使用这个未注册的商标,这个商标就可以被谁申请,而在后面申请成功的商标则属于侵权行为,会被商标局撤销。

我国虽然说是采用的注册在先原则,但是针对商标抢注行为,我们有的时候可以依靠自己的一些强有力的在先使用证明来证明自身的商标实为被对方抢注。“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31条有关制止抢注行为,但对一旦抢注成功后,抢注人能够要求商标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损害赔偿未置可否。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百度百科“商标在先使用权”。

看到这里先不要忙着高兴,因为接下来我还要给你普及一个更为重要更为关键的点。

所谓的“商标使用行为”非你所想

《中华文明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所谓的“使用”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指“商用行为”,你的这个自媒体的品牌如果一直以来都是个人使用行为,并没有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获取商业利益,那么,不好意思,你这就不算是商标在先使用行为。我想采访一下此时的你有何感想?请不要将心里那句“妈卖批”对着我来讲,我也很绝望——

一起听一首经典歌曲:

《凉凉》

入夜渐微凉 繁花落地成霜
你在远方眺望 耗尽所有暮光
不思量 自难相忘
夭夭桃花凉 前世你怎舍下
这一海心茫茫 还故作不痛不痒不牵强
都是假象
凉凉夜色 为你思唸成河
化作春泥 呵护着我
浅浅岁月 拂满爱人袖
片片芳菲 入水流…”

内心BGM不要停,我们继续。。。

然鹅,当你心灰意冷之时,屋漏偏逢连夜雨,重新想了一个品牌,这次学聪明了,立马想到了要去将此新想出来的品牌申请成为注册商标,这下子那些奸佞小人就无法抢注我的商标了吧?

如果你正在播放《凉凉》这首歌,请将音量调大——

我国对于申请注册商标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门槛的,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者必须是某个单位、组织或者是个体户等以商业、公益等形式为主的一方,而不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自然人。什么是自然人?就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上班族或者是啥事也不干的二流子。嗯,商标商标,有了商才会有商标。

个人应该怎么注册商标呢?

从实际角度出发,个人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就是街边普通小店常见的那种,这种是最简单的一种营业执照,而且交税也比较简单),或者是个人独资公司(如果你的自媒体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气了,也可以靠自己的品牌养活自己了,你也可以在此时开一个个人工作室,一般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就是个人独资公司类型的),这两种都是比较适合个人自媒体的拿营业执照的好办法,有了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开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你可能面临着双重缴税,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了。

还有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不推荐使用,容易在后期产生纠纷。如果你有朋友在当老板,有营业执照,那么你也可以将商标暂时先挂靠在你朋友公司或者店铺的名义下,之后再想办法转出来就可以了。一定要注意找关系比较靠谱的老铁,否则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

不管怎样,最后祝愿各位自媒体和个人博客站长们都能折腾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也奉劝各位在时机成熟之时不要犹豫,及时将自己的品牌商业化,这也是对自己往日每一粒汗水最起码的尊敬。最后打个小广告,注册商标可以找我,加我个人微信:xinghua5028即可,也可以联系我电话15821816740。当然,你也可以在我的微信公众号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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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章为拿着灼热的铁个人博客(公众号:lattestory520)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Comment

3 Replies to “自媒体及个人博客有必要申请注册商标吗?”

  1. 如果觉得自己未来有可能成功的话,注册商标还是应该的。比如在卢松松博客未成名之前注册,估计还是不错。不过大多数博主站长都是玩玩而已,很难达到那个高度。只能说有好过没有。

  2. 蚂溪村路板桥斜,
    蚁间第一耽离别。
    乐飞萤度愁难歇,
    居士尔时缘护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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